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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离别/旅团
 跟在金身边的这两年,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。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享受到亲情温暖的我,在金的身上真真切切靛会到了父爱的感觉。

 金早在一年前就认我为干女儿了,但爱面子的我死活都不肯叫他一声义父或是爸爸。

 虽然和金的喜欢到处不同,我喜欢安安静静的待在一个地方,不喜欢世界的跑。但是为了金,这一点点小小的喜好问题我还是能够克服的。因为,我真的不想再品尝一个人时的孤独滋味了。

 可是,幸福总也是那样短暂,终结了我小小幸福的人是一个女人。她是一个调香师,长得很美(不过肯定没有我长大以后漂亮),有着天使般的气质,是个会让所有男人疯狂的女人。金…也不例外。[喜欢金的同志们表打偶]

 金几乎是第一眼看见她就爱上了她,很可笑的一见钟情。看着金把原本属于我一个人的温柔一点一点转移到那个女人身上,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过。

 很快,他们就会相爱,然后结婚,再然后就会有一个小宝宝,到那时侯,我又会变成孤零零的一个人了。

 虽然,我很想把这一切在还未发生前全部扼杀在襁褓里,但是…我实在不想做出让金讨厌的事。

 所以,我选择了离开,在金帮我庆祝完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,悄悄离开了金,只带走了金的大斗篷。

 离开金之后,我开始惘起来,我不知道我该何去何从。

 无意识的朝着某个方向飞奔,当我回复意识的时候,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方。流星街…

 自动出现的圆告诉我,周围百米不到的地方有上百股对我怀有恶意的气正在向我慢慢靠近。看来我不小心闯进两大势力的争斗中心了,不过我不在乎,我已经不是两年前毫无自保能力的我了。而现在,我正需要一些沙包来发一下内心的压抑。而这些人,正是送上门来的沙包…

 我全力发动“美杜莎的召唤”的最高技能“美杜莎之歌”,唱起了圣歌。

 在我歌声想起的瞬间,所有听到我歌声的人都失神了,他们痴痴的看向我。

 我把我所有念力注入歌声中,让所有人沉浸在我念力的洗礼中,其中有不少人还因为我的念而觉醒了念能力。不过,那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,因为他们就要死了!

 在圣歌即将结束的时候,我收起了具现化出来的墨镜,几秒钟之后,我重新戴上墨镜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留下上百具石像,在冰冷的垃圾堆里吹着刺骨的北风。(直到很久以后,我才知道,原来被我变成石头的人是有感觉,有思想的,除了身体变成石头不能动弹以外,和常人无异。当然,身体碎了的话,还是会死的。)

 发完毕的我感到身心舒畅,竟有了参观自己故乡的兴致。完全没料到,在我圆的范围之外,有几个少年把这发生的一切都看在了眼里。

 “她很强!”紫发的冷少女中肯地评价道。

 “好想和她打一场啊!”金发的高大壮硕少年激动地挥舞着拳头。

 “原来,窝金你喜欢欺负一个明显只有两三岁的娃娃啊!真是不嫌丢人!”一个穿着黑色武士服扎着冲天辫的少年讽刺地说。

 “你说什么,信长?你难道没看到她的实力吗?她难道不值得我去挑战?”窝金明显受不了信长的讽刺。

 “好了,窝金,信长,别吵了!”

 听到这个声音,两个像斗一样的人都悻悻地收回了互蹬的目光。

 说话的是一个黑发黑眼的俊美少年,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休闲服,手里拿着一本书,显得十分儒雅。

 “团长,你认为呢?”

 被称为团长的黑发少年笑了,潇洒地一挥手“我很想收藏她呢!”那个仿佛在黑暗中孤独嘶鸣的响尾蛇一般的女孩,这是绝妙的收藏品啊!

 “团长,你不让她加入旅团吗?她的实力…”紫发少女迟疑地说。

 “玛奇!”黑发少年打断她的话,认真地看着她。

 “她不是个会被束缚的人,旅团也不行!”

 PS:该怎么设计女主和团大的初遇呢?真是烦恼啊,好费脑筋啊,归归起码死了十万脑细胞!大家将就着看吧!多多推荐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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